数学科学系09届本科毕业生论文撰写工作实施细则
日期:2008-11-27  发布人:数学科学系  浏览量:223

毕业论文是本科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是一个全方位考察学生理解、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培养学生创新和研究能力的有效载体。为加强管理,提高毕业论文的撰写质量,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  撰写毕业论文的指导思想

1. 培养学生运用专业知识,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 培养学生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

3. 培养学生查阅文献并准确地表达学术思想及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

二、  毕业论文安排

1.毕业论文主要安排在第八学期进行,要在第七学期进行安排,做好准备工作,时间不得少于12周;

2.第七学期第13-14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对毕业论文工作进行安排布置,向学生公布论文参考题目,对学生进行指导和辅导,学生根据所提供的参考论文题目与指导教师研讨,经过系专家组研究,确定毕业论文的题目;

3. 第七学期第15周至17周,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填写毕业论文开题报告(表5),经指导教师审核、填写意见并签名后的开题报告,汇总至学院;

4. 第八学期第六至八周为中期检查阶段,要求在认真检查的同时作好记录,并妥善保存好有关记录;

5. 第八学期第十周,学生按要求完成毕业论文撰写,送交指导教师评阅;

6. 第八学期第十一至十二周,组织论文答辩。

三、  毕业论文选题

1. 毕业论文选题应遵循以下原则:

1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及基本业务要求;

2)难度适中;

3)使学生能够全面地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际技能;

4)结合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学校的教学要求进行选题;

5工作量适当,要求达到12周全日工作量;

2.毕业论文选题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

3.每个选题只限1名学生。

4.指导教师根据系提供的参考题目和自己的学术专长每人提供12个题目,每个题目不能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导师中出现。选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改。如因特殊情况需变更,由学生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变更原因,经指导教师及主管系主任同意后方可变更。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毕业论文的教师,应由学术水平较高、科研能力较强、且具有中高级职称或具有硕士学位的教师承担。每位指导教师指导的学生数,原则上不超过6名。

2. 个别学生确有特长或其毕业论文选题确需跨院系、院校指导的,由学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院系主管系主任审核批准。

3. 毕业论文大致可划分为:文献资料准备及开题报告,论文撰写、成果总结与答辩等阶段,指导教师应对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指导,并提出具体要求。每次指导过程应记录到“毕业论文检查情况记录”中。

4. 指导教师要指导学生树立正确的科学研究态度,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运用科学的研究方法与设计方法进行指导。具体的指导任务有: 

A.介绍参考文献;

B.指导学生制订开题报告、课题计划与论文大纲;

C.检查学生课题进度,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

D.审阅课题成果;

E.参与组织答辩。

5. 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教学任务,指导教师的工作列入常规的考核并记入课时(工作量)。

指导教师:魏本成,赵占平,鈡铭,张振坤,李东亚,刘保仓,党平安,师建国,周厚勇,张冠宇,侯亚林,高风昕,曲贺梅,吴中林,鄢川江,罗成广,张秀全,赵文菊,陈莹,刘爱超,董点,张俊艺,庞留勇。

五、学生

1. 在撰写毕业论文过程中,学生应该做到:

A. 认真参加讨论班;

B. 根据课题要求写出开题报告;

C. 查阅文献资料和了解有关技术方法;

D. 制订课题研究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报送指导教师审核;

E. 按计划认真进行课题研究,逐步形成自己的研究成果;

F.注重培养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提高自己的创新意识,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G. 做到观点正确、内容充实、语言表述准确、通顺、结构合理,并有一定的创新;

H. 精心准备,准时参加答辩,虚心接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意见和建议。

2.  提供装订成册的毕业论文一式三份和相应的电子文档,其中系里保存电子文档和纸质论文一份,指导教师留存一份、学生本人留存一份。

3. 毕业论文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格式撰写、装订。毕业论文可以用 word进行编写,系里为每届学生提供统一的word模板。

4. 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在外进行毕业论文撰写的学生应遵守所在单位和当地的规章制度。毕业论文撰写期间学生应遵守教学纪律,无故缺课,或不听从教师指导,或弄虚作假者,将按学籍管理规定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答辩委员会

1.答辩前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主席由在数学的专业研究领域有一定造诣的专家担任,委员由副教授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成员数(含主席)为五人,。

2.答辩委员会需提前向学生公布答辩名单、顺序、时间及地点。

3.答辩委员会负责评定学生答辩成绩;答辩工作全部完毕后,答辩委员会应根据答辩情况以及本实施方案第八条评定成绩。

七、答辩资格审查

1. 答辩前一周,学生应将整理装订成册的毕业论文交指导教师审阅,指导教师审阅并写出评语后交答辩委员会,方可参加答辩。

2. 由系负责A类成绩(AA-)的把关。答辩前一周,学生可自荐或由导师推荐申请A类成绩,为此,须填写申请表(附件三),同时提供装订成册的毕业论文一式三份以供评阅。系里应组织专家组对本系教师指导的申请A类成绩的毕业论文进行预评估,按论文质量和A类成绩不超过30%的原则确定候选论文。必要时可以为此专门组织答辩委员会。

3.属下列情况的学生不得参加答辩:

(1) 未完成毕业论文教学规定最低要求者;

(2) 成果有较大错误,经指导教师指出而未修改者;

(3)缺席时间累计达三分之一总工作日者。

(4)有其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者。

八、记分制与评分标准

1. 取消论文答辩资格者或论文答辩不合格者,成绩计F

2.论文答辩通过者,按照指导教师评分、答辩评分和成果评分,由答辩委员会综合评定最终毕业论文成绩,成绩按 ABCDF方式记载,其中成绩AA – 的比例不得超过30%

3.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A类成绩的学生,申请后未列入A类成绩候选名单的学生,以及无故未参加答辩的学生,其成绩均不能给A类。

九、毕业论文资料及知识产权管理

1.毕业论文资料(图纸、文档资料、实验记载、原始数据、计算数据、调研记录、程序、音像磁带、磁盘、图片、设计手稿、打印本及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等等)学生均不得带走,由指导教师收回。

2. 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将毕业论文成果寄出校外发表。研究成果,学生不得私自转让。

3. 毕业论文完成后,指导教师负责将论文材料送交学校以便归类、整理、存档。材料包括选题清单、论文原件、开题报告、检查情况记录、最终成绩单等文档资料。

十、其他

1.毕业论文经费,按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2. 本管理细则的解释权属数学科学系。

十一、领导小组及工作办公室

1.领导小组

组长:  魏本成

副组长:赵占平

成员:  钟铭,张振坤,李继生,党平安,师建国,周厚勇,张冠宇。

工作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赵占平

办公室副主任:鄢川江

成员:周厚勇,候亚林,耿铃,孙璇。

论文指导小组

组长:赵占平

成员:魏本成,鈡铭,张振坤,李东亚,刘保仓,党平安,师建国,周厚勇,张冠宇,侯亚林,高风昕,曲贺梅,吴中林,鄢川江,罗成广,张秀全,赵文菊,陈莹,刘爱超,董点,张俊艺,庞留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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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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