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系教研室活动暂行办法
日期:2013-03-07  发布人:数学科学系  浏览量:311

教研室是高校进行教研、科研等方面的基层单位。由教研室承担的教研活动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推动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和实现人才培养目标,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教研活动,提高教师教学科研水平,根据《黄淮学院教研活动实施细则》,结合数学科学系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教研室的设立

数学科学系教研室是根据专业课程设置的需要而建立的教学研究基层组织,教研室按学科、专业的不同,由一门或数门相关课程的任课教师共同组成。根据数学科学系课程设置情况,暂设立数学与应用数学教研室、信息与计算科学教研室、应用统计教研室、基础数学教研室。每个教研室设教研室主任一名。教研室在系负责人领导下,围绕学校的培养目标,进行课程建设、组织教学和教研活动。

二、教研活动的目的

通过开展教研活动,了解教学情况,安排教学工作,研讨教学问题,规范、指导教学,保证教学质量。同时,促进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教学能力和素质的不断提高,以适应当前教育的要求。

三、教研活动组织实施

(一)教研室负责人在教研活动中起计划、组织、协调和领导作用。每学期第二周按照《黄淮学院教研室教研活动计划表》要求的格式负责制订本教研室的学期教研活动计划,送系办公室备案及报送学校教务处高教研究室,并严格按计划开展教研活动,每次教研活动要委派专人使用《黄淮学院教研室活动记录表》做好活动记录、归档工作。

(二)分管教学副主任负责对各教研室教研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教研室是教学工作的基层单位,教师是教研室教研活动的主体,教研室的所有教师都应参加每次教研活动,缺席者要向教研室负责人说明理由。

(四)教研活动原则上在双周周二下午召开,每次时间不少于2小时。

四、教研室活动内容

(一)教研活动主要围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具体实践活动开展,坚持立足微观、探索具体模式、突出实践性效果的基本原则。

(二)结合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际,开展教育教学理论学习、教学工作研究、教学方法研究、多媒体等现代化教学手段研究、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研究、教学大纲讨论、教材研究、教学任务落实、实践技能改进和实验室建设管理等,推进教学改革。

(三)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建立听课和互评、自评等教学质量监控制度。

(四)总结教改、教学经验,改革教学内容。

(五)开展教学研究课题的组织与落实等。

五、教研活动的形式

教研活动的形式应根据活动内容合理选用,如开展业务学习、教学研究、集体备课、专题讨论会、交流教学经验、分析教学质量、组织教师互相听课、教学评议、各类教学检查、座谈会、评学评教活动、组织公开课及教学观摩活动等。

六、教研活动的考核与总结

(一)教研活动的考核

在每学期结束前,数学科学系对各教研室进行全面考核。考核内容包括:

1、每学期开学第二周是否交上学期教研室活动总结和本学期教研活动计划情况。

2、每次教研活动的主题发言提纲和记录、教师的听课记录表是否完备等。

3、教研活动主题是否符合学校年度工作要点和系工作要点精神。

4、本学期参加教研活动的考勤率(参加人次数不低于90%)。

5、是否举行了观摩课、评课及学术讲座。

(二)教研活动的总结

各教研室负责人应对每次教研活动开展情况及效果及时进行总结。每学期的期末,在全面考核总结的基础上,作出本学期教研活动书面总结,交系办公室备案。

七、教研室活动经费

本着节约、经济、有序和有利于教研室发展的原则,系保障各教研室教研活动经费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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