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教学检查
日期:2016-03-15 发布人:数学科学系 浏览量:467
为全面、准确了解我校教学运行情况,加强教学过程管理,进一步规范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根据《黄淮学院教学工作检查制度》(院字〔2012〕265号)和《黄淮学院教学常规工作时序表》(院字〔2013〕91号)文件精神,定于第八周至第十周进行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执行情况。
2.教师课堂教学及缺课、调课、补课、代课情况。
3.教师教案(讲义)编写与使用情况。
4.教师课后辅导答疑与作业布置及批阅情况。
5.院系教学督导工作开展情况。
6.教研活动开展情况。
7.本科教学工程项目建设情况。
(二)重点检查
1.2016届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表1-4的完成情况),实习实训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教师跟进指导情况。
2.上学期考试(含补考)工作情况(考核方式改革及各环节文档规范情况)。
二、检查方式与要求
以院系自查为主,学校根据院系自查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抽查,并将检查情况汇总通报。
(一)院系自查
第8周,各院系根据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并于第9周周五(4月29日)上午10:00点之前,将领导签字并盖公章后的自查系列表格送交教务处(综合楼203室,李华),院系自留底表。自查要求如下:
1.分层次全面自查
组织教师自查和教研室、实验室自查;引导学生自查和班级自查;成立院系检查小组针对检查内容对本院系进行全面检查,整理和规范相关文档。
2.抽查教师上课情况
抽查任课教师的课后辅导答疑与作业布置、批阅情况,对于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召开座谈会
组织召开学生座谈会和教师座谈会,听取学生和教师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梳理和研究提出的问题,并及时解决问题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学校检查
第10周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检查,学校检查主要通过下达指令的方式,调阅相关资料、访谈(座谈)、听课等。检查后对期中教学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向院系和相关部门反馈和通报检查结果,监督整改,并将检查及整改情况纳入院系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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