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课堂教学规范
日期:2022-09-13  发布人:数学与统计学院  浏览量:497

课堂教学不仅是教师向学生传授专业知识的主要形式,也是培养学生能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的主要形式, 更是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的主渠道。为了更好地发挥课堂教学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规范课堂教学活动,促进教风、学风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第一条 教学大纲是教学活动的指导性文件,教师必须做到课前有课程教学大纲,并依据教学大纲进行备课、授课。

第二条 备课。备课是开展课堂教学活动的第一步,是有效实施课堂教学的前提,是教师科学精神和智慧的集中体现。教师必须做好课前备课环节的各项工作。教师在备课过程中应当做好以下工作:

(一)熟悉对各年级不同阶段的具体要求,了解专业培养计划中的课程设置,了解所授课程在教学计划中的地位和作用,熟悉教学大纲要求,教学目标明确、具体。

(二)根据教学大纲合理规划教学进度,填写《教学进度表》,编写教案,制作课件。 

(三)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包括学生的学生心理、生理特点、认知水平、学业基础、和接受能力等。

(四)了解所授课程的先修课程和后续课程的教学安排,处理好课程之间的衔接关系。

(五)了解所授课程的知识更新现状,及时补充、修改教案。

(六)针对具体教学内容确定每个教学单元的教学手段和方法。

(七)作业准备要难度适宜,精心挑选。遵循由简到难,循序渐进、知识与技能训练结合,围绕差异化原则,分层次布置作业。

(八)预备适当的教具。

第三条 授课。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当做到教学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和学生实际,遵循教学规律,有效地组织课堂教学活动。

(一)语言流利,表达顺畅、有感染力、自然、富有逻辑性、普通话标准并富有情感。

(二)教学内容充实、重点、难点讲练突出,能反映或联系学科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对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富有启发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知识的应用价值。

(三)多媒体辅助教学手段使用得当。能够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设备、仪器和现代化教学手段进行教学、演示和讲解的有机结合。

(四)在教学方法方面基本采用了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启发诱导,学思结合的教育新理念。方法选择灵活多样,与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相适应,与学生的年龄特征相适应。有意识、恰当的运用生动的实例激发学生的学习动机,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效率。 

(五)课堂气氛活跃,“收、放”恰当,并具有有效性和可控性。

(六)板书设计具有科学性,工整、完美、简明、扼要,条理清楚。

(七)时间分布合理。教师授课各环节讲、练、演示、板书及主次内容的时间分配合理,能够做到精讲多练,加强能力培养。

第四条 布置和批阅学生作业。教师应当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及课程的特点布置作业。作业布置应当做到目的明确、数量适中、难度适当,避免简单重复。教师要认真、及时地批改学生的作业。

第五条 辅导答疑。辅导答疑是适应学生个体差异,贯彻因材施教原则的重要举措,是课堂讲授的重要补充。辅导答疑要定时、定点,有重点地进行。要注意启发学生积极思维、开拓学生创新思维,开拓思路。教师应从辅导过程中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总结经验,改进教学。

第六条 成绩考核。授课教师应在期末放假前完成试卷批改,成绩录入工作,做好试卷分析表并签名,经所在教研室主任审核后报教学办,学生考卷汇总存档。

第七条 教师在课堂上的行为应做到:

(一)提前做好上课的准备工作,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按时到达课堂,不迟到、不早退、不拖堂。

(二)教态自然、亲切、端正,服饰整洁、得体、大方,仪态、仪表具有示范性。

(三)语言文明,尊重学生。

(四)教学内容科学,杜绝出现政治错误和科学错误。

(五)上课时应将手机关闭或调为静音模式,不接听或拨打电话、不发手机短信。

(六)不在教室内吸烟。

(七)不从事与课堂教学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 教师违反课堂教学规范的,视其实际情况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教学事故责任。

第九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  本规范由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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