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淮学院数学科学系学术委员会条例
日期:2014-09-06  发布人:数学科学系  浏览量:303

第一条  系学术委员会是系内学术事务咨询决策机构和非学术事务咨询机构。

第二条 系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各专业教研室主任、教授、博士以及部分副教授等人员担任。

第三条 系学术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系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等有关工作中的重要学术事项开展咨询、审议、评议以及建议。具体包括:

(一)涉及系发展重大学术事项的审议和咨询。

1、系的发展。包括系的发展目标、发展定位及中长期发展规划等;

2、学科建设。包括学科发展、学科评估、重点学科申报等规划、制度或方案;

3、科学研究。包括学术方向、科研发展、科技产出、科技推广、承担重大科研项目等规划、制度或方案;

4、人才培养。包括学科专业设置与建设、培养方案、实验条件配备、教学改革等规划、制度或方案;

5、队伍建设。包括师资补充、人才引进、人才培养、教学科研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岗位考核等规划、制度或方案;

6、平台建设。包括科研机构设置、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的规划、制度或方案;

7、资源配置。包括系的学术资源配备等规划、制度或方案;

(二)涉及系里有关学术事项的学术评议与建议。

1、学术评议。包括评议系里拟引进人才的学术水平并提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的建议;评议、考核已引进人才的工作业绩;

2、人才选拔。包括根据系里需要,建议校内外各类人才选拔和培养项目人选及学术性荣誉称号人选等;

3、成果推荐。包括评议系里拟向学校推荐的校内外重大教学、科研成果奖项候选项目等;

第四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于系学术委员会。

附:系学术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刘保仓

    副主任委员:张振坤

   委员: 张冠宇  师建国   周厚勇   高风昕       侯亚林

曲贺梅   李小朝 

黄淮学院数学科学系

20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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