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议制度
(一)例会制度。建立系学生工作三级例会制度。
1、系学生管理工作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系总支书记或副书记主持,参加人员:学工办主任、团总支书记、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等。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本周工作,分析研究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同时研究和布置下周工作。
2、系学生干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学工办主任(或团总支书记)主持,参加人员:系学生会全体成员、团总支全体成员、各班班长、团支书等。会议主要内容是:对上周工作进行总结、交流,汇报工作落实情况,并安排本周工作。
3、班级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会议由辅导员或班主任主持,参加人员:班级全体学生。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班级工作,传达校系学生工作精神,安排班级各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活动等。
(二)综合考评通报会。每月召开一次班级综合考评通报会,由学工办主任主持,辅导员、班主任、各班主要学生干部参加,就班级工作进行综合考评通报和总结。
(三)教师与学生工作管理人员交流会制度。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主要就学生的学习、考勤及教学、学生工作等情况进行交流和沟通,以达到全员育人的目的。
(四)师生交流会制度。每学期召开1-2次学生与任课老师座谈交流会,就教和学两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交流。
(五)学生代表座谈会制度。每学期召开1-2次,参加人员:系领导、学工办主任、学生代表20-30人。主要听取学生对院系教育教学及各项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二、学习培训制度
定期组织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学生干部、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和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管理能力,培养和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
(一)学生工作管理人员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内容包括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学校的规章制度、教育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和手段、学生工作管理的先进经验等。
(二)学生干部每季度一次学习交流,一是相互借鉴,信息共享,共同提高。二是培养学生干部的自我教育能力与自我管理水平。
(三)学生干部培训班每学期一次,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管理知识、规章制度、校系管理体制、学生干部管理制度等。
(四)学生党员、入党积分子每月组织学习一次,由各学生党支部根据本支部的实际情况安排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结合班级工作进行讨论,撰写心得体会,提高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参与学生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日常管理制度
(一)严格学生工作负责制度。各年级学生工作实行辅导员负责制,配备班主任的班级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年级辅导员主管本年级的学生工作,学工办主任、分管学生工作的系领导负责监督、指导各年级辅导员的工作。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
1、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因事请假,1天以内,由学工办主任批准;2-7天,由系主要领导批准;7天以上,报学校审批。请假到期后,及时返校并销假。
2、学生请、销假,要严格按照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履行请假、销假手续。学生请假,不得随便电话请假、让他人捎假或让同学代为办理请假手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办理请假手续者,必须申明理由,并由家长写出证明,返校后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三)严格值班制度。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学生工作管理值班规定。值班人员要认真负责,严禁缺岗、漏岗,对重要情况、信息、突发事件,要及时向学工办主任和分管领导汇报,必要时向学校职能部门汇报。
(四)严格请示汇报制度。严格实行学生干部向年级辅导员请示汇报、年级辅导员向学工办及主管系领导请示汇报、学工办向学生处请示汇报等。对学生生活和学习中发生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事故征兆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报告。学生擅自离校当天未归者,要报告学工办和系主管领导,三天未归者,要报告院学生处。
四、学生自治制度
为了更好地进行素质教育,加强学生的综合能力和“三自能力”的培养,充分发挥学生的主观能动性,提高自身的管理能力,特制订学生自治制度:
(一)学生党员及学生干部值班制度:在不影响学生课程学习的情况下,每天安排两名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参与值班,配合年级辅导员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二)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担任辅导员助理制度:选用有一定管理能力的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担任辅导员助理,协助辅导员做好一部分班组学生的生活、学习、纪律、作风等方面的监督和管理,发挥学生骨干在学生群体中的监督管理作用。
(三)建立学生宿舍自理制度:各年级结合自己的住宿情况设立宿舍自治自理组织(如宿舍自管会),参与宿舍管理事务,行使宿舍文化、卫生、安全等日常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职责。
(四)年(班)级公务自理制度:年(班)级公务在辅导员的指导下实行自理。每月末定期公布当月年(班)级公务执行情况,公开学生的综合测评积分情况、年(班)级有关制度的建立、工作计划的制订、阶段工作的总结、学生个人及集体的奖惩以及学生活动经费的使用结算情况等。
五、信息管理制度
(一)信息资源指各项工作信息、内部联系交流信息、对外联络交流信息。信息资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学校下发的有关学生工作的各类文件、通知。
2、系、年(班)级学期、学年的工作计划、总结。
3、各社团的活动计划、总结及相关材料等。
4、学生个人材料(包括贫困生挡案、党团员资料等)。
5、学生干部、学生党员等学习培训情况等。
6、学生综合测评的相关资料。
7、各种会议记录。
8、学生奖惩情况。
9、学生外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情况统计。
10、学生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考试情况统计。
11、党团工作开展情况。
12、学生贷款及贫困生资助情况。
13、毕业生就业工作情况。
14、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等。
(二)学工办负责各类学生工作信息的收集与管理。
1、及时、准确、规范地完成各种信息资料的整理、汇报和上报工作,充分发挥信息在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中的重要作用。
2、严格执行学校有关信息管理系统的有关规定,规范操作信息系统,及时、准确上传各种数据和信息资料,为师生提供良好服务。
3、各类信息资料的登记、编码、分类工作按标准化管理要求进行,力求真实、完整、正确。
4、妥善保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的终端软件,禁止私自篡改数据和违章操作。
5、定期对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维护,及时排除故障,确保信息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三)重要信息经整理后报系网站或学校网络中心审批发布。
(四)加强与外界新闻媒体的联系与合作,创建对外信息发布的顺畅渠道。
六、建立奖惩制度
学生工作管理人员和学生干部是基层学生工作的主力军,担负着管理和教育的双重职责。为提高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建立如下奖惩制度。
(一)对学生工作从思想上、组织上给予足够的重视,定期对学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和指导,从资金设备上给予支持,逐步改善学生工作人员的办公环境和条件,以保证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为学生工作人员提供进修学习机会,提高在职干部的业务素质。
(三)定期对优秀学生工作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或推荐到学校授予“三育人先进个人”、“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四)对表现突出的学生干部,授予“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荣誉称号。
(五)对学生工作表现较差的管理人员,由系领导谈话诫勉,诫勉后仍无进步的,由党政联席会研究是否停职学习或调整岗位,因不作为而发生重大问题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学生干部未尽到管理职责或违犯有关规定者,将按照学生管理相关规定,给予诫勉、停职、免职或纪律处分等。
- 上一篇:数学科学系班级工作条例
- 下一篇:数学科学系学生安全管理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