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科学系班级工作条例
日期:2012-07-14  发布人:数学科学系  浏览量:292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切实把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落实到班级,努力提高班集体的整体素质,使学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接班人和建设者,结合校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学生班级是学生共同学习和生活的基本组织形式。学生班级既是校系实施教育与管理活动的基层组织,也是学生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主要组织载体。
   
第三条  班级建设的目标是营造良好班风学风,发挥好团结学生、组织学生、教育学生的职能。
                      

第二章   学生班级的主要任务


    
第四条  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通过各种教育和教学活动提高全体成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全面贯彻落实《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班级建设的正确方向。
   
第五条  建立、健全班级管理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保证学校规章制度在班级的落实。
    
第六条  加强对班级成员学习目的、学习态度的教育,努力创建良好的学风,调动班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第七条  建设一支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工作能力较强、自身素质较高的学生干部队伍。
   
第八条  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于班级学生健康成长的文化、体育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集体荣誉感与凝聚力,全面提高班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九条  凡我系在册的学生都必须编入一个相应的班级。
   
第十条  每个学生班级设班主任一名。班主任受校系委托,指导班级和团支部的工作,对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负责。
    
第十一条  学生班级的组织结构有团支部和班委会两部分组成。团支部严格按照团的章程和《共青团黄淮学院委员会团支部工作条例》开展工作,每个团员应该积极参加团支部的活动并自觉遵守团的各项纪律。班级成员都应服从班级组织的管理,遵守班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班集体活动。


第三章    班级组织机构与班委的主要职责


    第十二条 班委会由班级全体成员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新入学班级及特殊情况下可由班主任任命。班委会由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心理委员等组成,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
   
第十三条  班长是班级学生干部中的主要负责人,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协助班主任全面搞好本班的班务工作,组织、协调班委会全体成员开展工作;
    
(二)会同团支部书记制定班集体奋斗目标和学期工作计划,并经常检查具体的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工作小结或总结;
    
(三)定期主持召开班干部例会和班会;
    
(四)及时向班主任和校系有关部门反映班级工作情况。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上述各项工作。
    
第十四条  学习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督促、检查学习情况、学习纪律、经常开展学习经验交流和学习竞赛活动;
   
(二)经常与任课老师联系、沟通,及时向班主任、系部领导反映课堂情况和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  
    
(三)协助任课教师做好作业的收发、教学意见反馈、学习成绩公布等工作;
   
第十五条  生活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搞好教室的卫生工作。监督、检查值日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协助班主任做好困难学生的确认及资助,及时向班主任反映班内生活困难学生的情况,搞好全班同学的生活服务工作;
   
(三)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在伙食、住宿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  文艺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定期开展班级文娱活动,丰富班级文娱生活,提高班级成员的艺术修养;                 

(二)组织班级学生积极参加校系举办的各类文娱活动。
     
第十七条  体育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协助体育教师上好体育课。
    
(二)组织学生开展班级体育活动;
    
(三)组织学生积极参加校系举办的运动会及其他体育比赛;

第十八条  心理委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

(二)

(三)


第四章  班干部的基本要求

 
   
第十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校系思想道德教育活动,思想素质好,积极要求进步。
    
第十  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能坚持正义,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第二十条  热爱班集体,富有奉献精神,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第二十一条  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良。


第五章   班级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  建立健全班干部例会制度。例会由班长或团支部书记主持,班主任列席会议。班干部例会主要内容是总结班级近期工作,分析班级存在的主要问题,讨论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研究班级下一步工作计划。会议应作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  建立健全班会制度。定期召开班会,班会由班长主持,班主任参加。班会主要内容是传达学校或有关部门的文件或会议精神,总结班级工作,通报班干部例会情况等。
   
第二十四条  建立《班务周志》制度。《班务周志》是记录班级工作的有效办法,班主任要派专人做好记录工作。《班务周志》主要记载班级活动情况,包括班干部例会、班会情况、班主任到班情况、课堂纪律情况、宿舍建设情况、好人好事、班级突发事故等。无《班务周志》的班级,不得参加先进班集体的评选。


第六章  考核与评比


   
第二十五条  团支部工作的考核与评比按《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有关规定进行;班级工作的考核与评比按《班级工作量化考核细则》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所有学生班级均应开展年度班级总结,并在班级总结的基础上开展班集体的评选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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